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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副主任蒲利雄律师团队参加城北镇民主村关于清理不履行合同义务企业的会议

来源:剑州律所作者:剑州律所时间:2019-0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4月1日,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蒲利雄律师及团队成员魏椿林律师、马飞律师到剑阁县城北镇民主村参加关于清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的会议。

城北镇民主村村主任及相关村组长介绍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的情况。2015年广元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到民主村投资农业生产,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取得了民主村4个组的承包地,种植猕猴桃。在履行合同之初,该公司聘请专人对猕猴桃进行管护,但是从2017年开始,该公司就开始不再管理,地里杂草丛生,使农民怨声载道,镇政府和村组多次要求该公司尽到管护职责,履行投资义务,该公司却称是天养野生的种植方式,镇政府和村组不得不组织人员清理杂草进行管护,在猕猴桃成熟后,该公司又派人将猕猴桃摘取运走,却不向农民支付土地流转费。

蒲利雄律师团队认真查阅了民主村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认为该公司与民主村4个组的村民存在土地流转合同关系,对于该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村组及村民可以先行与该公司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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