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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为伴 典亮生活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学习交流会圆满举办

来源:剑州律所作者:剑州律所时间:2025-06-27

为提升妇联干部以法治方式开展婚姻家庭工作的能力,提升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水平,深入剖析并解决该领域的实际问题,提高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剑阁县妇联与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学习交流会。本次交流会由贾利华律师主讲,县妇联干部、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本次学习交流会。

会议伊始,贾利华律师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背景和意义。随后,贾利华律师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进行逐条解读,强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维护了婚姻的严肃性,明确重婚行为绝对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财产处分也无效;着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在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平衡了夫妻财产关系与市场交易安全,对同居财产分割原则、房产给予离婚分割原则、父母出资购房处理原则等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婚姻家庭领域常见法律问题,如“假离婚后能否重新分割财产”“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间给予房产的,离婚时如何分割”“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不配合履行,如何救济”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认真聆听,积极互动交流。

此次学习交流会进一步增强了妇联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为今后更好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显著提升律师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的实战能力,进而增强在应对复杂家事案件时的专业性和效率,均表示将会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日常工作中,持续精进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以便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且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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