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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出示以一方名义借债的欠条,认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以自己不清楚或借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为由抗辩,此类情况如何处理?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2-05
由人民法院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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