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心仪的房源,经过磋商后,双方进入签订合同阶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将口头约定内容形成书面形式,是保证双方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敦促各方恪守契约精神。
1. 要明确合同相对方身份。在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确认对方身份,确认对方有出租房屋的权利。要了解对方是否为房地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若对方是转租房屋,则要了解对方与房屋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期限,以及是否具备转租权。
2. 除去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等基本条款之外,还要注意对于房屋内的相关设施情况进行约定并办理交接,例如是否配有冰箱、洗衣机等,防止出租方为签订租赁合同而作出虚假承诺,损害己方利益。
3. 网络上有很多关于出租屋改造的内容,比如贴墙纸、地砖、甚至重新整体装修等。要注意,对于房屋改造要慎重,不仅要先征得房东的许可,还要符合相关行政管理的要求,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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