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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邓姝琳、马飞参与城北镇剑公村柴山(耕地)补偿分配调解会

来源:剑州律所作者:剑州律所时间:2019-01-2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2019110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邓姝琳律师马飞律师受剑阁县普安镇剑公村村民委员会的邀请参与达某林达某成达某荣等户柴山补偿款分配纠纷调解会

达某荣认为该补偿款应由达某荣享有补偿的不是柴山而是耕地这块耕地是达某荣在耕种所以补偿款也应该归达某荣所有

达某林达某成认为这耕地原来是父母的柴山被达某荣开荒成了耕地的所以达某林达某成也应该享有分配的权利

调解律师从法理和情理上对达某荣达某林达某成及其他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法制宣讲律师认为达某荣达某林达某成皆为亲兄弟姐妹关系应当友好和谐相处原来的柴山是各方父母的承包柴山现在已经变成耕地了由达某荣在耕作所以律师建议按柴山标准补偿的部分由各方共有变成耕地增值的部分归达某荣所有

达某荣达某林达某成经过慎重考虑后同意了调解律师的意见剑阁县普安镇剑公村村民委员会按照各方达成的意见当场发放了补偿款

我所律师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从法律上规范了乡村社区日常管理引导村社和群众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保障了乡村社区和谐稳定推动了乡村社区发展进一步推动法治广元平安广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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