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39-6609898
首页
律所介绍
专业领域
律师团队
剑州动态
以案说法
法律法规
法律课堂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公司法
建设工程
房产纠纷
民商事纠纷
劳动纠纷
金融保险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律师团队
更多>>
邓健 律师(主任 合伙人)
蒲利雄 律师(副主任 合伙人)
何辉 律师(副主任 合伙人)
王柏松 律师(副主任 合伙人)
伏永祥 律师(监事 合伙人)
张玉 律师(合伙人)
魏椿林 律师(党支部书记)
梁玉雯 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法律课堂
>
正文
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2-05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上一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一篇: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