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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造成搭乘人损伤,能否减轻驾驶人责任?

来源:作者:时间:2021-06-28

此为好意同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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