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839-6609898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法律课堂>正文

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来源:作者:时间:2021-02-18

以下情形可供参考:

1)举债期间家庭未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

2)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配偶有稳定收入且能维持家庭正常开支的;

3)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单方负担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无偿担保等;

5)债务人配偶对债务人的投资经营行为完全不知情,且未享受投资经营收益的。


上一篇:同性之间可以登记结婚吗? 下一篇: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