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剑阁县司法局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半山公馆专项案件法律问题研讨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四川剑州律所事务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县司法局相关股室负责人1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我所主任邓健律师、副主任何辉律师及邓姝琳律师针对原县国土局、原县建设局、原城管局对“半山公馆”项目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行政处罚中的法律问题发表了意见,认为原县国土局、原县建设局、原城管局对“半山公馆”项目的违法行为没有完全履行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责,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存在处罚权责不清、处罚程序混乱、处罚措施不当等问题,同时提出了纠正意见,并对“半山公馆”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提出了建议。

我所作为县委县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国和新的机构改革背景下,我所将继续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把好法律关,为县委县政府献言献策促进剑阁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持续发展,为依法治县作出法律人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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